我们2025年3月11号去未来天澄看房子,2025年3.月12在签认购合同的时候, 因为开发商“河南富利世置业有限公司”拒绝提供:认购书条款1: “乙方确认,甲方在签定认购书前已将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情况向乙方充分告知,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补充协议)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内容,今后不得以此或以“重大误解”等为由向甲方主张退房,:条款中提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补充协议)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内容,导致无法认同认购书条款内容,因此没有签字确认; 据《民法典》第490条,认购合同只有双方签字后才会生效,因此认购书未生效,导致购房交易中止,购房交易中止开发上应当退还定金,但开发商无故扣押定金涉嫌违法,请房管局领导督促解决,如房管局领导无法解决,我将进一步将此问题反馈给,房管局上级部门,开封市住建局,或反馈12345市长热线
欢迎访问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