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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己判决,开始执行,却不让保全

来自手机尾号(9112)的网民说:

我是开封圣桦樾西湖项目户门供货施工单位。开发单位拒绝支付工程款,起诉至示范区法院。法院己判决胜诉,进入执行阶段。你单位却不允许保全。在我之前已有其他当地单位对项目房产进行保全。为何区别对待?开封市的营商环境这么差吗?有地方保护吗。

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

同志您好!财产保全应当向执行法院申请,由执行法院依法嘱托我中心办理,中心将根据法院嘱托依法办理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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