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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押过户

来自手机尾号(5379)的网民说:

想咨询带押过户办理流程,需要什么条件

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

    同志您好!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在存量不动产交易中,对于卖方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买方也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买卖双方选择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的,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存量不动产买卖合同后,买方持买卖合同、抵押权人同意转让不动产的材料向银行申请贷。

        2.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和买方贷款银行共同线上申请办理存量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及抵押预告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买卖双方和买方贷款银行申请,完成“双预告登记”业务审核,记载不动产登记簿,并向买方贷款银行推送抵押预告登记电子证明。

        4.买方贷款银行依据抵押预告登记结果足额放款,买方的首付款和银行贷款均直接存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中进行监管。资金监管机构出具相关材料,并告知买方贷款银行、买卖双方。

        5.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后,买卖双方和买方贷款银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双预告登记”转本登记。

        6.税务局和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买卖双方和买方贷款银行申请,完成“双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受理、审核、缴纳契税、登簿、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资金监管机构用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中的购房款偿还卖方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结清贷款。卖方贷款银行线上提交抵押注销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线审核。如果存在不动产转移登记不予登记情形的,资金监管机构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中的购房款分别归还买方贷款银行及买方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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