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启动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自此,开封市区范围内(不含祥符区)在办理存量不动产交易时不用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就能进行转移登记。此举将有效刺激提升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度,极大方便群众和企业,是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社会民生、稳定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创新举措。
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闫凯介绍,在传统的存量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如果是存在抵押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情况,需要卖方提前还款,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过户。然后再由买方将该房产再次抵押给银行,才能获得贷款。为破解这一难题,落实民法典关于不动产带押转让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抵押不动产交易登记安全,降低当事人资金和时间成本,有效激发存量不动产市场活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大胆创新、迎难而上,积极探索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精神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搞好前瞻谋划、精心组织培训、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积极推进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在充分调研,反复研讨、统筹协调、学习借鉴的基础上,2022年10月13日,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封监管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群众和企业已抵押的存量不动产在同一银行和不同银行之间均可实现“带押过户”,为开展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提供了遵循。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梳理业务流程、细化操作规范,明确了办理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并将办理流程细化为办理流程图,简单明了,方便群众,实现了“同行、跨行”带押过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委书记王泗顺表示,开展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和在汴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优环境、利企业的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开封不动产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