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开封市和泉州市两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在我市签订。在热烈的气氛中,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闫凯和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谦辉分别在两地合作协议上签字。这是近期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两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之后,又一个持续践行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果。自此,开封市和泉州市两地不动产登记业务跨越了省际地域办理限制,将极大地满足两地企业和群众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异地办理需求。是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民生、服务企业、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创新举措。
开封、泉州两市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后,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开封、泉州两地所有法定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均包含在双方合作范围内,两地各自的“跨省通办”业务平台互通共享,通过远程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章)等 技术,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申请、受理、审核,为产权人发放电子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或邮寄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今后,凡是开封市在泉州市购买不动产的企业和群众,均可在开封市申请办理相关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而来开封市投资建厂、买房安居的泉州市企业家和市民,在其家乡泉州市也可申请办理开封市不动产的相关登记业务,从而进一步深化开封、泉州两市人民之间的情感认同和经济、社会、文化交流,也让来汴投资的泉州市企业家及市民体验我市周到便捷的贴心服务。
签订仪式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王祥主持。协议签订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纪委书记张红梅介绍了开封市不动产登记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双方就一小时“一件事一次办”“交房即交证”等业务进行了交流。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主任赵鹏豪出席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