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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2-1900)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30 00:00:00 【字号: | 浏览量:

遗失(灭失)声明

开封市弘亚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编号240449土地证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证作废。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凭此声明来办理补证手续。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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