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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2-1892)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20 00:00:00 【字号: | 浏览量:

遗失(灭失)声明

刘炳付因保管不善,将编号0001850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证作废。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凭此声明来办理补证手续。

 

                   20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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