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务院、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利企改革,自即日起,在企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办事企业能够出示电子营业执照的,我中心将取消查验纸质营业执照原件、取消收取营业执照复印件。
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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