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开封豫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编号20031223946分割证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证作废。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凭此声明来办理补证手续。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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