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杨易因保管不善,将编号3412218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证作废。
2024-08-08
上一篇:关于暂停延时服务的通知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0336)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