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周国年因保管不善,将编号20240042304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证作废。
2024-12-20
上一篇: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汴继登( 2024 )第( 0121 )号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0640)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