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开封市大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编号20100319619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证作废。
2025-03-27
上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212)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210)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