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陈玉清因保管不善,将编号3333606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证作废。
2025-09-01
上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588)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586)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