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范秀荣(已故)因保管不善,将编号338575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证作废。
2025-10-10
上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666)
下一篇: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汴继登( 2025 )第( 0122 )号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