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40002414
朱艳秋
房屋所有权
410202003005GB00005F00180004
河南省开封市碧水蓝城18号楼2单元阁楼层01号
公告单位: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31日
上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0211)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0210)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