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宋志强因保管不善,将编号350404房屋所有权证、056311土地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证作废。
2026-05-15
上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0334)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515-1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