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即注销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在传统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需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核验被征收人的不动产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将查询结果报送征收审计部门,征收审计部门审计核实后,再由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注销登记。该过程耗时较长,当被征收群众再次购房并缴纳契税时,会遇到原被征收的房产还未办理注销登记、个人名下房产套数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享受更低契税税率的问题。这种情况需要群众再联系房屋征收部门,开具相关已征收证明、并办理不动产权注销登记,给被征收的群众带来了非常大的不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办事流程,推进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工作向更加科学、更加便捷的方向发展。把过去后置被动型的注销登记工作变为前置主动服务型,从而真正达到“一件事、一小时、一次办”,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高效”的服务,为房屋被征收的群众后续购房置业带来更多的便利。
三、工作流程
1、房屋征收部门通过联动机制通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将征收的项目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现场办公。
2、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现场通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进行查询验证、审计核实后,与被拆迁群众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3、以征收部门为注销登记申请主体,填写注销申请表后,将房屋被征收群众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申请表一并提交给现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即时办理不动产权注销登记;
4、注销登记完成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整理建档后送回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归档。
线下办理方式:征收现场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