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开展“科长讲业务”活动
为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进一步调动中心干部职工学习政策、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提升职工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聚焦主责主业、优质服务群众的目的,6月2日下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开展“科长讲业务”活动,由转让科赵舒旸科长担任主讲人,中心王祥副主任和各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赵舒旸科长首先介绍了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登记的原则和方式,详细介绍了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接着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情形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梳理总结,对企业改制后不动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无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不动产如何申请登记、持境外司法文书、公证文书办理不动产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受托人代为申请如何办理等常见问题所涉及的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度讲解,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具体案例,深入浅出的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最后,赵科长对个人存量不动产转移登记涉及的税 (费)进行了讲解,并归纳了买卖双方各自应缴纳的税(费)种类。
讲解结束后,王祥副主任表示此次转移登记业务讲解准备充分,事例丰富、内容详实,形式生动,而且涵盖了存量房转移登记的所有业务,并拓展了一些群众较为关心的税(费)内容,理论结合实际,使参会人员很受启发。今后,一是要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坚持开展“科长讲业务”活动,促进不动产登记业务质量不断提高。二是要紧紧围绕科室业务,既从整体宏观上把握科室工作,又要以专题形式对企业改制等重点方面深入研究。三是各科室工作人员要立足本职岗位,由点及面从个人岗位到科室业务,再到中心整体业务上,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主动了解行业最新动态,提高服务水平,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此次活动,使参会人员对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全面的了解,切实提高了参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王祥副主任提出,要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心干部职工学理论、学业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并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开创中心工作新局面持续贡献力量。